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锅炉篇
system
·
浏览 47 ·
点赞 0 ·
评论 0 ·
2个月前 (04-20)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载体锅炉。
锅炉在“锅”与“炉”两部分同时进行,水进入锅炉以后,在汽水系统中锅炉受热面将吸收的热量传递给水,使水加热成一定温度和压力的热水或生成蒸汽,被引出应用。在燃烧设备部分,燃料燃烧不断放出热量,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通过热的传播,将热量传递给锅炉受热面,而本身温度逐渐降低,最后由烟囱排出。
锅炉可以作为热能动力锅炉和供热锅炉。动力锅炉包括电站锅炉、船舶锅炉和机车锅炉等,相应用于发电、船舶动力和机车动力。供热锅炉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热管锅炉、热风炉和载热体加热炉等,相应地得到蒸汽、热水。热风和载热体等。
按锅炉结构分,主要分为火管锅炉和水管锅炉。火管锅炉包括立式锅炉和卧式锅炉,水管锅炉包括横水管锅炉和竖水管锅炉。
按锅炉用燃料种类匪类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以及燃煤锅炉的升级技术,油气炉的替代产品—煤粉锅炉,煤气双用锅炉等。燃煤锅炉按燃烧方式可以分为层燃锅炉、室燃锅炉和沸腾锅炉。
蒸发量小于20t/h的称为小型锅炉、蒸发量大于75t/h的称为大型锅炉,蒸发量介于两者之间的称为中型锅炉。
2.5MPa以下的锅炉称为低压锅炉,6.0MPa以上的称为高压锅炉,压力介于两者之间的称为中压锅炉。此外,还有超高压锅炉、亚临界锅炉和超临界锅炉。
按锅炉水循环形式可以分为自然循环锅炉和强制循环锅炉(包括直流锅炉)。
可以分为快装锅炉、组装锅炉和散装锅炉。此外,还有壁挂锅炉、真空锅炉和模块锅炉等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市场监管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设区市的市级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设区市的市级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及当地市场监管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设区市的市场监管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请在后台配置打赏二维码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评论!